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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邱琮皓╱台北報導】

台北文創公司昨發出3000多字的聲明,認為在2009年與台北市政府簽訂BOT契約後,全力配合市府要求,制訂各期發展及回饋計畫���同時也本著開發的初衷、遵循契約精神。而台北文創也強調,母公司台灣大哥大為合法進駐,願意配合在1年內遷出1個樓層。

對於傳出要求市府買回,台北文創表示,文化局的期待已遠遠超出契約內容,甚至超出了法律所賦予締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,迫於無奈,才會在4月24日回函文化局時一併建議,市府可考慮鑑價買回文創大樓,雙方朝合意終止契約的方向進行協商。

台北文創指出,文創大樓在2013年啟用之後,因為招商不如預期,為了不影響市府營運權利金收入,協調母公司台灣大哥大集團在2014年承租閒置樓層「應急」,面對外界質疑,台北文創也與台哥大協調。

由於台哥大遷出後,閒置的空間會造成租金缺口,恐會對台北文創的財務傷害、市府權利金損失,台北文創將與其他文創業者談接手承租,而台哥大將在台北文創、文化局完成協議之後1年內、遷出1個樓層,其他使用空間將使用到租約到期。

松菸周邊能有今日榮景,台北文創認為「文創大樓功不可沒」,合計松菸BOT案總投資及回饋金額共達138.77億元,迄今為止,台北文創已支付大樓興建、裝修成本74.1億元、及市府回饋金4.12億元,包含開發權利金、營運權利金、土地租金。而台北文創也投入人事、營運、維護等經費,迄今累計虧損超過4億元,實在沒有增補權利金的空間。


本文來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富邦辯招租不順-合法進駐-21500546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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